赛事规程

红河公棚2010年秋第13届竞赛规程

发表时间:2010-01-29 11:10:00   浏览数:4912   转到我空间  分享到随写  分享到鸽友社区

 

 

红河赛种鸽中心二○一○年秋

13届竞赛规程

主办单位: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      监赛单位:云南省信鸽协会

一、竞赛项目、集鸽时间、空距及司放地点  

    1.集鸽(交鸽)时间:2010126 5月26  

2.预赛:160Km(±3%),201010月上旬在云南省禄丰彩云境内司放。

3.决赛:300Km(±3%),201010月中旬在云南省祥云清华洞境内司放。

    二、参赛办法及条件

1.参赛鸽必需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放脚环和所在地认可的2010年足环,佩戴CRPA脚环和假脚环的鸽子不得参赛,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成绩,后果自负。

2.参赛鸽鸽龄为25-50天。拒收病鸽及来自疫区的信鸽。(幼鸽入棚后将进行新城疫及鸽痘疫苗预防各一次,已注射过的必须说明)。

三、参赛费用及分组办法:  

1.每羽参赛鸽饲养费100元,比赛费500元,合计600

2.参赛鸽入棚时必须交纳饲养费100/羽。

3.每个团队必须在1220之间,不足12或多出20的列为单鸽赛,鸽主在交鸽时必须确定ABC…组,交鸽期间可以调换,查棚后不再变更。

4.本届增设多羽奖,参赛名下无论有多少组统称多羽。

5.交鸽达到12以上并按期交饲养费的,比赛费每羽优惠20元,查棚后交参赛费480/羽,结算按580/羽计算(失鸽饲养费并入计算),拖欠饲养费的团队及达不到团队数的赛鸽不予优惠,每羽按600/羽计收。

6.参赛鸽未交饲养费的谢绝咨询且不予上网公布相关信息。

7.查棚后20天内,不交比赛费的参赛鸽视为鸽主自动弃权,将在网上公布由第三者认购,被认购的赛鸽所有权归认购者,认购鸽可以另组团队。

    四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   预、决赛奖金分配如下: 

    1.预赛取前300名,奖金分配如下:

    冠军5000元、亚军3000元、季军1000元、4-300名各300

    2.决赛取前300名,奖金分配如下:

冠军100000元、亚军50000元、季军30000元、4-10名各15000元、11-100名各10000元、101-300名各4000 

    五、特别加奖(团体在决赛有效期内归巢三羽以上的参与录取,进奖羽数相同以最好名次相比排列,包括奖项)

1.团体奖:第一名30000元、第二名20000元、第三名10000元、第四至十名各奖5000元、第十一至二十名各奖3000   

2.多羽奖取前十名: 第一名10000元、第二名5000元、第三名3000元、第四至十名各奖1000

    3.选预、决赛成绩都在100名内的名次相加,数值小的为“红河王”,奖10000,并发 “红河王”奖杯。

    4.预赛前六名、决赛前十名各发奖杯壹尊,决赛团体前三名发“优胜鸽舍”奖牌,多羽奖前三名发“优胜鸽舍”奖牌  

    六、优胜鸽拍卖 

    201010月下旬颁奖(获上万元奖的将在决赛第三天起由银行汇发至鸽主),具体时间届时通知,10点拍卖,拍卖成交价:公棚30%、鸽主70%不变公棚拍卖、鸽主奖金及拍卖所得自行完税。决赛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,拍卖可由鸽主一次性定价,放弃定价的流拍鸽由公棚出资300/羽收回,鸽主要领回流拍鸽须出资300/羽才得领走,300名以后的由鸽主自愿申请、公棚同意可参加竞拍,其余鸽主凭参赛卡于拍卖后20日内领回,逾期不认领的由公棚处理。

  七、竞赛办法  

     1.比赛按《云南省信鸽公棚相关规定》及《云南省信鸽公棚竞赛规则》执行,查棚订于八月上旬,若查棚超《云南省信鸽公棚竞赛规则》,以十取一递增名次,每个名次按2000计发奖金,比赛采用电子计时器排名,网上同步显示成绩,决赛欢迎鸽友代表全程参与,还可根据归巢密度进行前名次当众核验

     2.请参赛者认真查阅本规程和《云南省信鸽公棚竞赛规则》,参加“公棚赛”会有风险,请慎重考虑。

3.外围奖届时转告集鸽人员、发布短信、网上公告等方式敬告所有参赛者。

4.参赛鸽入棚后在20天内完成开家,开家后3个月以上的开始路训(不超30KM),查棚前每月公布一次存棚信息(未交纳饲养费的不予公布),参赛鸽在查棚前发生游棚、丢失、病亡的,集鸽期间可以及时补交,查棚后一切失鸽均属自然淘汰,公棚不可能赔偿或退款,若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损失的,本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团队、多羽奖若发生弃权交费一羽以上的不参与团体奖项的评比。

5.本届决赛有效期归巢鸽达1000羽以上,组织500公里级加赛,若报名少于500羽时,取消加赛。

    八、收鸽地点:红河赛种鸽中心(电话0873——6182669

 

 

13608736566),公棚所认可的各地收鸽人员均可联系交鸽。

    九、本规程解释权属红河公棚。 

     汇款帐号:何增祥    农行:6228483610059683410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    工行:9558802507111183754  

       建行:4367423910480011343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农村信用社:0600018752585889    

  

2010年红河公棚第13届秋季比赛

附加汽车大奖赛规程

一、竞赛项目及参赛办法

1.竞赛项目:附加汽车大奖赛(简称:汽车大奖赛);本赛事与预赛同步(10月上旬在云南楚雄彩云境内司放),以13届预赛成绩排定汽车大奖赛有效成绩,且设单鸽奖和团体奖(发生弃权交费一羽以上的团队不参与评比)两项。

2.参赛鸽主可根据本公棚5公里查棚的存棚鸽清单(以网上公布为准),选择参赛鸽。鸽主放弃的,他人可在征得鸽主同意的基础上使用鸽主的名字参赛(实名制),任何人不得指定他人的鸽子参赛。

3.本次汽车大奖赛的参赛费用为每羽200元,鸽主在选定参赛鸽后必须在第13届交费结束前交纳全部参赛费方获得参赛权。所有汽车大奖赛的参赛鸽名单,将于规定交费时间结束后的20天内一次性公布。

    4.本次汽车大奖赛的有报到期为预赛当天,若当天无鸽,则按预赛上笼鸽名单,凡有汽车大奖赛参赛权的赛鸽每羽退款200元。

    二、奖励办法及奖金分配  

    本次汽车大奖赛共设总奖金588000,取200名,分配如下:

1.单鸽奖:冠军汽车一辆(价值100000元),奖杯一尊。

亚军汽车一辆(价值50000元),奖杯一尊。

季军汽车一辆(价值30000元),奖杯一尊。

410名各10000元,1150名各3000

51100名各2000元,101200名各1000

2.团体奖:110000元、25000元、33000

三、特别说明

1.本次汽车大奖赛由红河公棚主办,公棚绝对不以任何形式参赛。

2.本次汽车大奖,无论参赛鸽多少,比赛照常进行,奖金奖项不变。

3.汽车大奖赛获奖鸽主请以交费收据领取奖金。

4.本次汽车大奖赛的规程解释权属红河公棚。

云南省红河赛种鸽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1月3

免责声明: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资料,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,并负法律责任。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,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评论列表
用户名: 密码:     立即注册